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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020-02-1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3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至2月24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0年广东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伍军人或社会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1月3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31日至2002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薪金标准

  年薪7万元以上(年薪为税前,含五险一金)。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9日至2月24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选择现场报名的,可本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0年1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其中1张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办公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阜沙镇政府红绿灯往东凤方向180米。联系电话:0760-23189407,联系人:陈小姐。

  选择网络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ushafenju@163.com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3411112222),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包括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0年1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内页)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扫描件等。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50%。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50%。

  3.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在镇政府网站公布入围名单。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开展人体验毒检验,对检验结果为阳性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雇用

  确定录用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2318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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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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