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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法的特征

2020-02-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法的特征,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20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广东公务员更多资讯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相关信息。

  一、法的特征概况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有其自身所具备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五个:

  1.规范性——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

  2.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

  3.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规范体系

  4.普遍性

  (1)普遍有效性,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

  (2)普遍平等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程序性——法是由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

  二、 法的特征的具体讲解

  事业单位在法的特征这一知识点的考察当中,前四个特征可考性稍高,因此在备考程中,大家注意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这四个特征的掌握。

  1.规范性——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

  因为法只调整人的外在行为,不调整内心世界。比如甲想杀死前男友,想了千万种杀人的方式,但从来没有实施过,法律是不规制甲的。如果甲买了工具,进行踩点了等等,法律会规制,因为已经有危害人生命的行为了。因此,做题时掌握关键词语“人的行为”,如果题干中有人的行为这样的词语,问体现法的哪一个特征时,选规范性。

  例题: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特征。

  A.概括性

  B.普遍性

  C.规范性

  D.严谨性

  答案:C

  2.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规范体系

  不同的社会规范,其强制措施的方式、范围、程度、性质是不同的。法律强制是一种国家强制,是以军队、警察、法官、监狱等合法的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因此,法律一种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这也是法与道最主要的不同,道德更多的表现为内在强制力。同时国家强制力并不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也在保证法律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例题1:法与道德的主要区别是国家意志性。(判断)

  答案:错误。法与道德主要区别是国家强制性。

  例题2:国家强制力是保障法实施的唯一手段。(判断)

  答案:错误。国家强制力是法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不是唯一手段。

  3.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

  例题: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法的( )特征。

  A.国家意志性

  B.国家强制性

  C.规范性

  D.普遍性

  答案:A

  4.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表现两个方面,一是普遍有效性,在国家权力所及范围内,法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效力;二是普遍平等对待性,平等的对待一切人,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例题:“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体现了法的什么特征?( )

  A.法的普遍性

  B.法的强制性

  C.法的国家意志性

  D.法的规范性

  答案:A

  5.程序性——法是由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遵守法律程序,法律职业者必须在程序范围内思考、处理和解决问题。比如,现在我们要求依法治国,其关键是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一切国家机关的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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