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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察委遴选、招聘试点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2019-12-0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察委遴选、招聘试点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已公布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察委遴选、招聘试点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广东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wwwgd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黄埔区纪委监察委遴选、招聘试点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公告
 
  根据《黄埔区监察职能向村(社区)延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和具体设置要求,黄埔区纪委监委按照分步实施原则,公开遴选、招聘试点村(社区)监察站站长。监察站站长主要负责监督试点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等情况。
 
  一、遴选、招聘岗位
  向黄埔区镇(街)现有优秀合同聘用人员、社区居委专职人员中公开遴选试点村(社区)监察站站长9名;向社会公开招聘试点村(社区)监察站站长10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查阅具体的招考事项和报考资格条件。相关遴选、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遴选
  1.遴选对象
  黄埔区现职社区居委专职人员,具备广州市内镇(街)、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
  黄埔区现职合同聘用人员、具备广州市内镇(街)、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
  2.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广州市户籍;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社区居委专职人员须在镇(街)工作2年以上,报考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黄埔区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镇(街)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相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5日(含)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5日。
  (二)招聘
  1.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需具备广州市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居委会、经联社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历。
  2.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广州市户籍;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在广州市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委会、经联社工作5年以上(含5年);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6)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50日(含)至2001年12月5日(含)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5日。
 
  三、遴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采用网络公开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进行操作。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星期四)9:00时至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16:00时止。提交报名申请之前要先注册,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按提示进行报名,准确齐全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妥善保管本人的报名账号信息,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同时具备遴选和招聘条件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考。
  2.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上传扫描件)进行初审。
  参加遴选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考生本人页面)扫描件;2.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3.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社区居委专职人员须在镇(街)、村(社区)工作2年以上,合同聘用人员须在镇(街)、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证明材料须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5.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参加招聘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考生本人页面)扫描件;2.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3.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4.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在镇(街)、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证明材料须由相应镇(街)一级或镇(街)具体用人部门科室、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可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至12月27日(星期五)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等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日期初定为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检监察、三资管理、财务会计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由黄埔区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参加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资格复审通过后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黄埔区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人选。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40%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比60%确定,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予以确认。
  笔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黄埔区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人选开展综合考察,到考察对象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和招聘的,由区村(社区)监察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转任手续。如因考生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等方面原因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取消该考生的遴选和招聘资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村(社区)监察站站长参照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正职待遇计发薪酬,按照考核情况发放一定额度的绩效奖金,并按入职年限及有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四、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禁在遴选、招聘工作中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严禁篡改档案、考试作弊,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不予调入。
  (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规范程序,严肃纪律,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对遴选、招聘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本次遴选、招聘工作由黄埔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053397
  监督电话:82118224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黄埔区纪委监委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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