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综合基础知识 >> 法律

201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行政法中关于行政许可的知识梳理

2019-11-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行政法中关于行政许可的知识梳理,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行政法对于初学者而言,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其中行政法中主要讲了两个角色,一个是官,一个是民,官管民,民反过来可以告官,那么官管民是通过各种的行政行为来实现的,其中行政许可,就是一种方式,同样它也是命题老师喜欢出题的一个角度,那么为了方便大家备考,特将行政许可中的重难点知识给大家做一梳理,希望对大家考试有所帮助。

  一、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一般禁止-----民申请-----官审查-----授予许可证或者驳回)

  二、特征
  (一)依申请性
  (二)授益性
  (三)外部性(行政机关对内部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
  (四)要式性
  (五)一般禁止性(前提是禁止的,但是符合条件,经审查,颁发许可证)

  三、种类
  (一)一般许可:也称普通许可,这个是没有数量限制的,比如出入境许可,机动车驾驶,烟草专卖许可,企业生产经营许可,森林采伐、捕捞许可,食品卫生许可,个体开业行医许可。
  (二)特许:有数量限制,属特定行业,比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航线使用许可。
  (三)认可:需要具备特殊的条件、特殊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资格、医师执照。
  (四)核准:需要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方式进行的审定事项,比如猪肉检疫,电梯运营许可。
  (五)登记:比如工商企业登记。

  四、原则
  (一)依法许可(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便民原则(四)程序保障原则(五)禁止转让原则(六)信赖保护原则(重要掌握)
  信赖保护原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子原则,也就是行政机关不能朝令夕改,不能出尔反尔,民取得的行政许可,官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如果发现法律法规修改,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由此给民造成财产损失的,官给予行政补偿。比如某县为了对石膏产业进行转型升级,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做出了强制关停证件齐全的小性石膏生产企业的决定,这些企业都不存在违法行为,则这些企业依法提出的主张是给予补偿。

  五、撤销情形
  (一)可以撤销的情形:许可机关违法(官违法)比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准予行政许可。
  (二)应当撤销的情形:被许可机关违法(民违法)比如欺骗贿赂,提供伪造的资料,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注意:撤回---合法行为(信赖保护原则中用的是撤回)
  撤销---违法行为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