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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55人)

2019-11-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已公布。广东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5人(北京、南京、武汉、成都设点),报名时间:初定2019年11月中下旬。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注: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赴全国重点高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5人公告(北京、南京、武汉、成都设点)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
  (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及取得相关证书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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