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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8:00截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拟面向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2名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9月30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现任副科级(或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有政府工程领域工作经验优先。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以后出生),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试用期公务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尚未脱离保密期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8:00截止。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材料:
  1.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任现职务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5.本人起草或发表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hr@szwb.sz.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公务员选调+姓名,咨询电话:0755-88134409 / 88134024。
  (二)资格初审
  我署将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足1:10比例的则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初审合格者通知其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40%)面试(60%)相结合的方式,由建筑工务署统一组织安排。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文字起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署党组研究审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资格复审
  考察对象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以供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参考我市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通过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我署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署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若无异议,则开始办理相关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按规定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说明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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