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报考公告 >> 事业单位

2019年广东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10-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广东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年广东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17〕54号)要求,因工作需要,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3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从事综合类工作岗位3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或公务员;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3.报考岗位要求:要求具备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5.年龄计算时间: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市内各县(市、区)的报名人员,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人员在我市基层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7.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0.与本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本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这次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市委宣传部部办公室电子邮箱(xcb3382995@163.com)。《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选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微信公众号、清远政府网(www.gdqy.gov.cn)、清远日报网(www.qyrb.com)下载。咨询电话:0763—3382995(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由机关或乡镇(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参加工作以来主笔的代表性材料2-3篇。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以打包压缩件发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题目为岗位代码+姓名)。
  4.资格审核:由市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审查合格者可参加面试,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②该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③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考试
  笔试形式为撰写一篇申论文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考察名单在“清远发布”微信公众号,清远日报网(www.qyrb.com)公布。
  2.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六、体检
  1.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发布”微信公众号,清远日报网站(www.qyrb.com)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市委宣传部试用3个月,经考核称职后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此公告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清远市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10日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gd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皖B2-20110080-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