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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公告

2019-10-0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月16日(星期三)。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6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综合治理辅助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其中4个执法辅助类岗位,主要从事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社区戒毒辅助等工作,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工作作风正派,服从指挥,吃苦耐劳;
  (3)具备档案管理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C1(小型汽车)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心理学、社工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8日后出生);
  (7)具有广州市户口的优先录用;
  2.其中1个执法辅助类岗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4)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5)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后出生)。
  (6)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8日后出生)。
  (7)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其中1个执法辅助类岗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同等条件下,懂得粤语、普通话,熟悉电脑办公软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④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月16日(星期三)(共7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一楼政务大厅来穗中心窗口(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0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官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证、学位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面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本次招聘将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三、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予以录取,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据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官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莹,咨询电话:020-8905389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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