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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尾陆丰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27人)

2019-09-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汕尾陆丰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已公布陆丰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汕尾陆丰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陆机编〔2014〕7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1期)》的文件精神,为保证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司法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陆丰市司法局决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7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本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考试、公开招聘、规范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二、招聘名额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27名(各镇(场、区)1名,市调解中心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时间最后一天)。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5、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7、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报名通知书。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陆丰市司法局政工办(陆丰市东海镇南堤路126号3楼)。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确认符合条件后填写《2019年陆丰市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填写),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参加技能测试后,若放弃面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陆丰市司法局招考招聘职位。
  3、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工作技能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3张。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报名通知书到陆丰市司法局政工办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通知为准。
  技能测试采用上机操作形式,技能测试科目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文字处理〉》,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在技能测试成绩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出现测试分数并列相同的,按相同分数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政审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需要与应聘者回避的,应在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
  (二)面试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面试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有关面试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陆丰市司法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招聘资格,依次递补招聘人选。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陆丰市司法局按有关程序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七、薪酬及福利
  招聘人员薪资由陆丰市财政局保障,按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应聘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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