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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选拔勤务类辅警公告(60人)

2019-09-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选拔勤务类辅警公告已公布。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选拔勤务类辅警60人,中国建设银行总部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10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广东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选拔勤务类辅警公告
 
  为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加强维稳力量建设,维护惠城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面向惠城区各镇(街)编外聘用人员选拨为惠城区公安分局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勤务类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数量、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招聘勤务类辅警60人,主要协助民警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巡逻执勤、设卡查缉、治安防控、社区工作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
  惠城区公安分局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心公安事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纪律约束;
  2、惠城区各镇(街)现有编外聘用人员;
  3、男性,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
  4、高中(中专、技工)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明显纹身等,单侧裸眼视力0.8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部队复退军人或体育特长人才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 、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薪酬每月3825元(含社保及公积金),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由区公安分局发放。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办公大楼11楼1111房(演达大道40号)现场报名。报名表中所填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且务必保持通话通畅,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准备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5、本人信用征信证明。
 
  四、录聘程序
  (一)考试:考试包括现场面试、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
  1、现场面试:报名当天现场进行面试,面试考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现场计分,分数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报名面试后符合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理论考试。
  2、理论考试:采取命题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基础文化知识等。理论考试分数按30%比例计入总成绩。
  理论考试后,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按应招人数1:2比例参加体能考试;不足1:2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
  3、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4×10米折返跑等;体能测试分数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
  (二)体检:体检人选按总成绩(现场面试30%+理论考试30%+体能测试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由招录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
  (三)政审和录取:从无违法犯罪记录、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录取为惠城区公安分局辅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四)培训:录取人员需参加为期一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聘用: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限3个月。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惠城区公安分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瞒报个人真实情况、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试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7282059)
 
  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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