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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法的运行

2019-09-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法的运行,希望考生能够掌握。更多公务员考试资料详见2019年广东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

  一般来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运行包括四个环节即“法的制定、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的遵守”。这四个环节里面隐藏着很多小的考点,在事业单位的各类考试中经常考到。但是要想掌握这四个法的运行环节并不是单纯的靠死记硬背就行的,还要注重探究其内在逻辑和关联。所以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法的运行程序。

  法的制定简称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系列活动,它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我们之前都听过依法治国的十六字方针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这十六字方针里有法可依是前提,因为不管是要严格依法办事还是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些都必须以立法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所以法的制定尤为重要。这里面常考的点有两个,第一个是法的制定的内涵,考试题目中会出现这样一个选项“法的制定仅仅是指立法机关立法的过程”。我们要知道这句话的观点是片面的,法的制定包括立、改、废这一系列活动。第二个考点是问我国的立法机关是谁或者问谁行使国家立法权,这里经常以单选题的形式来考察,我们要牢记答案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的执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因为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所以一般我们说的执法都是指行政执法。

  法的适用简称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这里面常考的点就是问司法机关指的是谁,答案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选项里经常会出现公安局和司法局这两个干扰项,大家要明确公安局和司法局都属于政府的部门,虽然有时会参与一些司法活动,但其性质上还属于行政机关。

  最后就是法的遵守即我们常说的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这里常考的点有两个,一个是守法的主体,一个是守法的内涵。考试题目中的选项里常常出现“守法的主体仅仅是老百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需要守法”,这句话明显错误。守法是一项全民义务,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都需要守法。或者有时会说“守法的内涵仅仅是指不能违背法律”,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守法的最低限度是说我们不能违背法律,但是还包括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去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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