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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公告

2019-01-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河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人员若干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15日,报名地点在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门。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河源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选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639号),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范围
  
  根据省卫计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设置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中的空缺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岗位资格条件及职责
  
  (一)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8日后出生);
  
  3.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科室的整体服务水平。
  
  三、岗位聘用与人员管理
  
  (一)选聘范围
  
  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属地原则以当地医疗机构派出为主、跨县(区)调配为辅(含市级医疗机构下派),由市和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采取逐级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填报《河源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向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需根据所具备的条件分别提供:《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选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培训证明、工作证明、一寸相片2张等相关资料(以上有关证件经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所在医疗机构人事部门。
  
  2、考察分配。市、县(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名人员材料,对符合条件人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由市卫生计生局于2019年1月下旬前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体检。由各县(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组织集中到二级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
  
  4、办理聘用手续。由服务单位拟定签订三方(特设岗位医生、服务单位、派出单位)协议后上岗。
  
  (三)人员管理。
  
  选聘的特设岗位医生不改变原人事管理关系,工作时间为1年至3年(最长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限由三方签订协议确定,服务期满后鼓励留在基层工作,也可回原单位工作。
  
  根据《广东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城市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各阶段职称前需到基层连续工作1年的政策,特设岗位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计入晋升职称要求的基层卫生服务时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上一级职称。
  
  特设岗位医生的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逐级报至市卫生计生局备案。用人单位须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考核并发放补助资金。
  
  四、待遇保障
  
  省财政按照初级职称6万元/年/人、中级职称10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15万元/年/人、正高级职称20万元/年/人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特设岗位医生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金到个人账户。其他待遇由派出医疗机构视情况自行安排。
  
  用人单位须为特设岗位医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要求招聘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相关待遇保障按原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市卫计局人事科3341916;源城区卫计局人事股3332874;东源县卫计局人事股8839608;龙川县卫计局人事股6890273;和平县卫计局人事股2892168;紫金县卫计局人事股2895316;连平县卫计局人事股4320781。
  
  附件:1.《河源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选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河源市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xls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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