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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招聘雇员公告

2018-12-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至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报名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南洲街道办事处四楼来穗中心办公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海珠区南洲街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4名,主要从事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及行政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8日后出生);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4、对工作细心、负责,学习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较长时间户外工作和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5、具有良好的工作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街道管理工作经验或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8日(星期二)起,至2018年12月  29日(星期六)止, 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南洲街道办事处四楼来穗中心办公室 。
  
  (南洲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客运站斜对面。)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填写《南洲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经查验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与报考岗位有关的知识为主。笔试合格者(不低于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如不足1:5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体检和政审
  
  按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核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洲街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南洲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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