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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生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公告

2018-11-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市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我市2019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及体检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
  
  (一)审核对象
  
  根据省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本次选调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面试对象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和相应职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所需材料
  
  1.2018年毕业生应提供的材料: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告》中五个条件(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优秀或三好学生荣誉、获奖学金、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下同)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和《公告》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2.2019年毕业生应提供的材料: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公告》中五个条件所需证书证明材料和《公告》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3.凭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身份证,10月24日前取得的国(境)外高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公告》中五个条件所需证书证明材料,以及《公告》中其他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审核程序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录部门电话通知审核对象,审核对象须于12月2日下午5:30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审核资料的照片,并将审核资料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招录部门。招录部门于12月7日下午5:3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对象。因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招录部门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对象,递补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下午5:30前,逾期不予递补。
  
  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及时与招录部门联系。未列为审核对象的考生,也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有递补机会时,能及时接收招录部门的递补通知。
  
  对材料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考生报到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12月14日下午2:30-5:30到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76号,地图见附件1)学苑宾馆大堂报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需准备1张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如入围体检后作体检用途。
  
  二、考生交通、食宿安排
  
  (一)交通费补贴。我市为市外考生面试往返交通给予定额补贴,市外考生凭来程交通费票据到学苑宾馆大堂报到处签领交通补贴。
  
  (二)食宿安排。12月14-16日期间,我市将为面试考生提供免费食宿,有需要的考生请于12月10日前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2128303、2128375)进行登记,并于12月14日下午5:30前到中共珠海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大堂登记入住。
  
  三、面试、专业测试安排
  
  (一)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
  
  2.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政德楼。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避免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12月15日(上午8:30开考,下午2:30开考),具体职位面试时间见附件2。
  
  考生须在面试开考前60分钟(上午7:30前,下午1: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政德楼三楼候考室报到。凡未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上午7:45前,下午1:45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现场公布。
  
  (二)专业测试
  
  报考珠海市人民对外友好交流协会职位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测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30%、专业测试30%、面试40%合成。测试具体事项由招录部门另行公告。
  
  四、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面试及专业测试结束后,对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生须于12月15日面试当天到政德楼一楼大堂领取体检通知书,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当天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审核人员保管。对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时间。我市体检时间为12月16日,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政德楼一楼大堂报到后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复检。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4,特别要注意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的要求),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见附件5。
  
  2.考生报到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电源、贴上标签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后,交小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顺序,并将体检序号牌挂在胸前左侧。在体检表“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栏填写抽签序号后将体检表交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按抽签确定的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体检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结束,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序号牌交回小组带队工作人员,取回代管物品。
  
  4.体检结果将由招录单位通知。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招录单位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五、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6-2128738、2128335、2128993、2128375、2128295、2128303。
  
  各招录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6。
  
  附件:1.面试考点地图
  
  2.各职位面试时间安排表
  
  3.面试考生须知
  
  4.体检须知
  
  5.体检标准及体检工作手册
  
  6.各招录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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