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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2018-11-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越秀区东山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党建指导员。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报名地址在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三楼党政办。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越秀区东山街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充实街道党建指导员的力量,越秀区东山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党建指导员2人。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从事相关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工作;
  
  (二)中共正式党员,男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本市、本街道户籍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助理政工师专业资格证书或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12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址: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三楼党政办
  
  3、报名资料:
  
  (1)报考人员登录公告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另提交小一寸证件照1张,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党费证、所在支部证明等)的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如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亦可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
  
  (2)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2日9:30至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内容涉及党务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基础等。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由招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告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按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招考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招考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工资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建指导员配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越组通〔2018〕61 号)精神,党建指导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健康体检、年终奖励)按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正职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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