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摘要:连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报名地点在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公安局森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个共1人,为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退伍军人予以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
(三)联系电话:0763-8734269
联系人:郭献云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须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原件或未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30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地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建议考生提前前往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3.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公安局森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个共1人,为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工作;
(五)退伍军人予以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政秘股。
(三)联系电话:0763-8734269
联系人:郭献云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须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计生部门开具的计生证明原件或未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30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地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建议考生提前前往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3.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连山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18年连山公安局森林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