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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招聘雇员公告

2018-11-0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报名地点在海珠区滨江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地下)。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滨江街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曾在基层镇(街)机关工作过的、中共党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者优先录取;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6.能接受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1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海珠区滨江街道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地下)。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2)《滨江街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附件1);
  
  (3)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街(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
  
  (5)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滨江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笔试。
  
  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020)34291116。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街道成立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察与聘用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滨江街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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