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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2018-11-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报名地点在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光塔路21号二楼)。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越秀区光塔街辅助人员(老人优待证办理等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我街因工作原因,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老人优待证办理等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及待遇
  
  报考对象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至40周岁;
  
  (四)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从化);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面议。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五个工作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光塔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光塔路21号二楼);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打印填写好报名表后,本人到现场报名。
  
  (四)联系电话:83381936。
  
  (五)前来报名时,请应聘者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明;
  
  4、小一寸近期彩照2张。
  
  三、考试方式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后一周内,以1:1的比例,电话通知入围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请提供以下证明进行组织考察:
  
  1、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鉴定;
  
  2、计划生育证明;
  
  3、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越秀信息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法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光塔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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