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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8-10-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拟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2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报名地址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华乐街道办事处204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2018年公开招聘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华乐街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强化基层环境监察队伍,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镇(街)园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24号),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工作职责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区及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政策法规,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组织和统筹辖地环保联络员队伍和有关环保工作的人力资源,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三)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排污申报、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等巡查。
  
  (五)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六)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七)配合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并及时向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八)负责越秀区政府、越秀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华乐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它环保工作等。
  
  (九)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定,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
  
  (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聘用: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
  
  2.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
  
  3.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占60%。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计算。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报名地址: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2楼华乐街道办事处204室。
  
  (2)请下载附件3《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表》、附件4《考生承诺书》并详细填写,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照3张。
  
  (3)在职的应聘者应主动将应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笔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者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等,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布,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三)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招聘职位人数与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出具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放宽年龄至45周岁的考生,需提供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资格复审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书面通知考生。
  
  2.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初定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
  
  3.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取,并由街道办事处通知体检对象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5、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政治审查。
  
  2、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从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公示和聘用。
  
  1、政治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实行试用期(原则上试用期至少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从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五、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统一设立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每人70000元/年(含代扣代缴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准考证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能带入考场。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560507;联系人:卢小姐、郭先生。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584251;联系人:林先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越秀区华乐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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