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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2018-10-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2018年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报名地点为潮州市城新西路91号市检察院办公楼A幢一楼大堂。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
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因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司机工作。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30日-2000年9月30日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l以上且驾龄3年以上,有机关单位驾驶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潮州市城新西路91号市检察院办公楼A幢一楼大堂。(联系电话:2682075)。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相应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复员退伍证;②在职的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③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交原件。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核的方式及时间: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通知具体的考试时间及地点,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文明驾驶、驾驶操作技能) 两部分。经初审合格参加考试的考生数量需达到招考名额的 1:3名以上(含3名)。面试考官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组成,潮州市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组监督指导,专业技能考试邀请市交警支队的考官执考。
  
  (一)面试: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报名人员。面试工作参照《广东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等规定进行,由我院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文明驾驶和驾驶技能。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40%。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试成绩在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 1 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2]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组织专人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和
  
  管理权限办理有关手续。
  
  九、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聘用后勤服务人员薪酬待遇的通知》(潮人社[2016]287号)的标准执行。
  
  十、其他
  
  本公告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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