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合同人员公告
摘要: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10月26日(星期五),报名地点在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1楼办公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广州市越秀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康复工作;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证办理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为残疾人办理有关政府资助和扶持性资金补贴;协助管理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等;承办区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员类型
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虚心好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3.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同等条件下,越秀区户籍残障人士优先。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 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1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有意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应聘人员所持有学历及学位、专业条件、执业资格、年龄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综合素质考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每周5天工作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的80%计发;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并购买五险一金。
(联系人:王 钰, 联系电话:83375146)
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