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广州市黄埔区六榕街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摘要:广州市黄埔区六榕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报名地址在越秀区六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六榕路133号一楼劳动保障办公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街道辅助人员(劳动保障前台服务人员)1名
二、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广州市户籍,有基层居民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格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址:越秀区六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六榕路133号一楼劳动保障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个人简历;相关优先录取证明:环保、应急管理工作经历证明,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4、报名要求:
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计生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六榕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2、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放考核绩效奖励,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公告由越秀区六榕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小姐 83195716
吴小姐 83510374
相关文章
六榕街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六榕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岗位
街道辅助人员(劳动保障前台服务人员)1名
二、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广州市户籍,有基层居民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审核资格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址:越秀区六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六榕路133号一楼劳动保障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个人简历;相关优先录取证明:环保、应急管理工作经历证明,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4、报名要求:
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计生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1、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六榕街党政办申请复核。
2、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按照街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每月发放考核绩效奖励,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公告由越秀区六榕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小姐 83195716
吴小姐 83510374
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7日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