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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民防办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8-10-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民防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至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报名地点在海珠区民防办综合科(地址:海珠区前进路前桂大街19号)。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珠区民防办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其中:司机岗位1名,出纳员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至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民防办综合科(地址:海珠区前进路前桂大街19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学历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待遇标准为65000元/年(包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海珠区民防办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xlsx
  
    2.海珠区民防办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xlsx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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