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协管员公告
摘要: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协管员1名。即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5:30分报名,报名地点在始兴县红旗东路153号东郊场粮仓城管大队综合股。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男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后出生)。
(七)限始兴县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七)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八)其他不宜担任购买服务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的形式进行,需本人亲自到现场,通过现场提交、审查报名。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1—3311811;联系地址:始兴县红旗东路153号东郊场粮仓城管大队综合股。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5:30分止。
(五)招聘办法:采取资格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应聘人员的求职简历及其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由县城管大队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始兴县城管大队会议室。
3、按照资格审核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购买服务城市管理协管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城管大队提出。监督电话:0751-3311811。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填补。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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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协管员公告
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简称始兴县城管大队)是始兴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实施城市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监察。现因我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协管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2018年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协管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男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后出生)。
(七)限始兴县户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七)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八)其他不宜担任购买服务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报送求职简历的形式进行,需本人亲自到现场,通过现场提交、审查报名。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1—3311811;联系地址:始兴县红旗东路153号东郊场粮仓城管大队综合股。
(三)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求职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他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5:30分止。
(五)招聘办法:采取资格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应聘人员的求职简历及其提供的佐证资料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由县城管大队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始兴县城管大队会议室。
3、按照资格审核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购买服务城市管理协管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城管大队提出。监督电话:0751-3311811。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填补。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9月19日
2018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