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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9-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2日报名,报名邮箱为zhuhonglin@szpb.gov.cn。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我委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拟任职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党政机关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承诺放弃原职级的也可报名。
  
  (二)拟任职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级及以下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市外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专业应为:经济学类(B0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B1201)、金融学类(B0203)、工商管理类(B1202)、公共管理类(B1204)、土木类(B0811)、电气类(B0806)、计算机类(B0809)、建筑类(B0810)、交通运输类(B0819)等相关专业(有关专业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其中: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的,年龄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从事机关综合写作工作的优先考虑。
  
  (五)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8年10月1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材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登录深圳发展改革委官网公告下载)。邮寄报名后,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uhonglin@szpb.gov.cn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2篇,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6室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秘书处,联系电话:0755-88103492。
  
  所寄材料不予退回。
  
  (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对确定为参加笔试的人员,我委于10月18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在深圳,时间初定于10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委根据笔试成绩、面试表现、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委将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报批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对参加考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一定交通食宿补贴。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2018年9月30日。
  
  (三)最终选调人员由我委确定,如合适人选不足6名,则相应减少本次选调人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127478,88103492。
  
  附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登记表.doc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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