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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8-05-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0名。即日起报名,报名地点在凤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406室。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凤阳街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使环保监督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及时解决环境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街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环保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  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 3 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  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本职责
  
  街道专职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保局。
  
  8.负责街道和区环保局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  日至5月  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555号406室;联系电话:84076847;联系人:邓小姐)。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并填写《凤阳街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户籍人员)、失业证、毕业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及体检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和环保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为: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环保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能力。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届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体检:面试和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政审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三)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录用手续和待遇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薪酬待遇标准为准)
  
  附件:凤阳街道工作人员报名表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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