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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深圳市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及体能测评公告

2018-05-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深圳考区)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及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深圳市法院、公安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将于2018年5月30日-31日,体能测评将于2018年6月3日-5日在深圳市进行。现将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
  
  (一)人选范围。
  
  资格审核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
  
  1.报考深圳市法院法官助理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2.报考深圳市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按职位招录人数的6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本次资格审核分时段进行,审核地点设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锦绣街2号)警察文化中心一楼,具体安排如下表:
  
审核日期 考生报到时间 审核时间 报到地点
5月30日上午 08:30-10:00 08:30-12:00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警察文化中心1楼(候审及审查区域详见现场指引)
5月30日下午 13:00-14:30 13:00-18:00
5月31日上午 08:30-10:00 08:30-12:00
5月31日下午 13:00-14:30 13:00-18:00
  请考生认真对照附件1,找准本人报考职位所对应的审核日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资格审核。
  
  (三)材料要求。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同时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以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通过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职位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广东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报考指南》备齐材料接受审核。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资格审核现场接受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或弄虚作假的,审核不合格。
  
  2.资格审核必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
  
  3.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在报考职位所对应的资格审核日期,按时到资格审核现场报到,等候资格审核。证件携带不齐的,不得报到及参加资格审核。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的资格审核现场报到和接受资格审核的,或未经同意中途离开资格审核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已按要求报到,后经同意离开资格审核现场补取材料的,不视为自动放弃,但必须在其报考职位指定的审核时间结束前补齐材料接受审核,否则资格审核不合格。
  
  4.报考深圳市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面试名额范围外的资格审核人选(即预备递补考生)在资格审核前必须签署《广东省2018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附件3),拒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资格。
  
  5.因条件所限,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上网、复印和打印等服务,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核前自备所需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在等候审查时应当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候审区域,因擅自离开候审区域而失去资格审核资格的,后果自负。
  
  7.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及职位要求最终以考察及录用审批为准。
  
  8.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现场书面反馈审核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五)人员递补。
  
  深圳市法院法官助理职位,在资格审核结束后,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需递补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递补考生的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31日下午,具体人选及安排将于5月30日18:00后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递补考生有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不再进行递补。
  
  深圳市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资格审核结束后,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二、心理素质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深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
  
  (二)时间、地点。
  
  本次心理素质测评在资格审核完成后进行,地点设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现场分组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三)测评方式。
  
  心理素质测评使用公安部配发的题本和相应的运行软件,由考生在指定考场使用计算机上机操作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答题完毕后,测评软件系统将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
  
  (四)测评结果。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对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恐怖、情报侦察、网络侦察类职位,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及面试资格。
  
  三、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深圳市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应当在6月3日、4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及安排将于5月31日20:00后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预备递补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5日,具体职位及安排将于6月4日20:00后发布公告,请考生留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时间、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按报考职位及考生类别分时间组织报到及测评,考场设在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时间安排如下表:
  
测评日期 面试名额内考生报到时间 预备递补考生报到时间 测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报到地点
6月3日上午 07:00-07:30 / 8:00-12:00 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图书馆1楼
6月3日下午 14:00-14:30 / 15:00-18:00
6月4日上午 07:00-07:30 / 8:00-12:00
6月4日下午 14:00-14:30 / 15:00-18:00
6月5日 / 详见6月4日公告
  具体安排,详见5月31日、6月4日发布的公告。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87年3月17日至2000年3月16日期间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87年3月16日以前出生。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图书馆一楼门口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证件携带不齐的,不得报到及参加体能测评。考生未在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完成身份验证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核验证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完毕后,面试名额内的考生,分男子组和女子组进行抽签,决定参加体能测评的顺序,抽签后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体能测评;6月5日,预备递补的考生入场后,取得递补资格的考生进行抽签,未取得递补资格的考生现场等候。
  
  (4)考生报到后须签订知情承诺书(附件4)。考生拒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职位指定的时间和本人抽取的签号顺序参加体能测评。
  
  (3)在组成测评组后,考生应当将抽签条贴在本人胸前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抽签条不遗失。
  
  (4)考生在候考和测评期间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和测评现场。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考生等候体能测评的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备适当食物。
  
  (6)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自动放弃”并签名确认。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10)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评。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核、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审核、测评分不同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分清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审核、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等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审核、测评地点,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四)本次审核、测评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前往。
  
  (五)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表
  
  2.资格审核、体能测评考场交通指引
  
  3.广东省2018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
  
  4.体能测评考生知情承诺书
  
  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点击下载以上附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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