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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05-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报名,报名邮箱为zhglg2014@163.com。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是珠江口西岸唯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打造世界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以及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的目标,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经济发展速度一直位列珠海市前列,已成为珠海乃至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龙头。目前已成功引进包括英国BP、英荷壳牌、美国路博润、美国福陆、中国海油等27家世界500强在内的数百家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招商引资工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珠海高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共3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岗位编号 招聘人数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性别 资格条件
1 1 政策研究工作人员 中文、新闻、法学、历史类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1)具备较高的政策研究和公文写作水平,具备独立完成调研报告、综合性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能力,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篇以上(相关文章复印件随附报名材料);(2)3年以上文字工作经验,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办公室从业经历者优先;(3)211院校毕业;(4)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接受不定期加班任务;(5)中共党员优先。
2 1 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不限专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本岗位适合男性 (1)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11院校毕业或有海外留学经历;(3)具有较强敬业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优秀的信息获取、整合及分析能力;(4)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5)具有招商引资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3 1 招商引资工作人员 英语、韩语、日语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岗位适合女性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211院校毕业或有海外留学经历;(3)具有较强敬业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优秀的信息获取、整合及分析能力;(4)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5)具有招商引资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待遇
  
  实行底薪、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薪资结构。工作人员税前年薪不低于18万元,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招商绩效、社保、公积金、奖金等待遇按照珠海高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拟定人选——体检——录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网络将报名资料发至招聘电子邮箱(zhglg2014@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如:001)+姓名+性别+毕业院校。
  
  岗位001联系人:胡小姐 0756-7685179;
  
  岗位002、003联系人: 余小姐0756-7268212 ;周小姐0756-7718508 。
  
  3.报名材料:①《报名表》(附件);②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③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等资料复印件(原件面试时备验)。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审定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如报考人员过多,将择优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要求人数不足5名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计划在6月中旬周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范围:以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写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2.面试对象:每个职位分别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4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方法及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评委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确定是否体检录用。
  
  (三)拟定人选、录用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评分按50%、50%的比例计分,满分按100分计。拟定人选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经考察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决定。
  
  四、其他事项
  
  涉及工作人员回避的参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解释。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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