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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2018-04-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人。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5月6日,报名地点在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20号,即清远市人民政府右侧)。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个共4人,分别为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类(四档及以下)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各2名,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术条件;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节假日市政府值班室轮流24小时值班的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至5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5:00。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20号,即清远市人民政府右侧)
  
  (三)联系电话:0763-3360698,0763-3360390,18826632333(非工作时间),联系人:邓先生,王小姐。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同时派发。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
  
  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凡在开考后30分钟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除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外,请不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其他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要求手机关机。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以作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地点:清远市国际会展中心(具体考室安排请留意一楼大堂告示)。建议考生提前前往考场熟悉路线及周围环境,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清远市人民政府(http://www.gdqy.gov.cn)网站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办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办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办负责,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办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八、薪酬待遇
  
  我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doc
  
  2.2018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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