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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2017-11-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摘要: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周五)至2017年11月24日(周五),报名地点在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海珠区凤阳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1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需求。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六)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八)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倾其他情况。
  
  三、公告
  
  发布招聘公报:本招聘信息于2017年11月17日(周五)至2017年11月24日(周五)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7日(周五)至2017年11月24日(周五)8:30-11:45,14:00-16:30。
  
  3、报名地点: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大楼5楼党政办公室(地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学历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目前正在就业的,可以于入职前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统一复印),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不作退回。
  
  5、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符合报名资格的,参加笔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方法:按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海珠区公共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福利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5.5万元/人/年(含单位和个人应支付的所有法定福利和五险一金)的标准。
  
  七、其它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4075182(资格条件咨询)。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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