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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公务员报考指导:专业问题

2017-02-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 如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
  
  确定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的方向不是专业名称,不作为判断依据。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则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2.如何理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且该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招考职位有多个学历层次要求的,报考人员可以其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中一个学历层次进行报考,但该报考学历的专业必须符合职位对应学历层次的专业要求。
  
  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所学专业及对应层次的学位。例如:某一职位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以上、专业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哲学,若以哲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取得该专业的学士学位,若以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则须取得该专业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招考职位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报考人员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不符,但低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可否用低学历专业报考?
  
  如报考人员低学历专业符合该职位最低学历及对应的专业要求,且其他条件也符合职位要求,则该报考人员可报考该职位。例如:职位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如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研究生专业,大学本科的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本科专业,则可以报考,但如果大学本科的专业也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本科专业则不能报考。如果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则报考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及专业报考,也不能以研究生学历、本科专业两者结合的形式报考。
  
  4.职位表“专业要求”栏中的专业代码如何理解?
  
  职位的专业及代码要求是依据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代码分二、四、六位,形成依次包含关系。报考人员须依据专业目录确定本人所学专业归属及代码,具体可参考以下例子:
  
  例1:职位要求本科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01K-法学”、“030102T-知识产权”、“030103T-监狱学”的均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而“0302-政治学类”、“030303T-人类学”等则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例2:职位要求本科专业代码为“030101K-法学”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30101K-法学”的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但“030102T-知识产权”、“030103T-监狱学”则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例3:职位要求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20203-财政学(含:税收学)”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对应代码为“0202-应用经济学”的,不符合该职位的专业要求。
  
  5.报考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名称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但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旧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的,如何报名?
  
  本次招考的本科专业设置使用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专业目录,同时使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报考人员首先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查找相应的专业代码报考。如所学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找不到,但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旧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的,根据表中第四列所列旧专业在第二列对应的新专业目录中查找对应的新专业及代码进行报考。具体可参考以下例子:
  
  例1: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海洋经济学”,该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找不到,但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找到为旧专业,专业代码为“020116S”,则按照以上对应原则,可报考专业要求为“020101-经济学”、“0201-经济学类”或“02-经济学”的职位,但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020102-经济统计学”的职位。
  
  例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对应的专业代码为“120801”,属于“1208-电子商务类”,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旧专业的代码为“110209W”,属于“1102-工商管理类”,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1208-电子商务类”的职位,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工商管理类”的职位。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找不到一致的专业名称的,如何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名称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特别是国(境)外学历),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不作专业认定,仅在资格初审时由专门人士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下列材料按照最相近的原则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毕业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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