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江门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佛山市2016年公务员体检结果公告(第十二批)

2017-01-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第十二批)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进展情况,现将体检结果(第十二批)(详见附件)以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的体检结论,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对象。考生在录用考察阶段的相关事宜,由招录单位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电话号码变更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招录单位。体检不合格且符合复检条件(按规定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的考生可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
   
    附件:体检结果(第十二批)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