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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源市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5-06-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河源市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满足和平县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经和平县政府同意,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任务
  1、专职消防队员10名:从事和平县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
  2、消防文员3名: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消防窗口受理服务、受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等工作。
  二、招收条件
  专职消防队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初中以上),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年龄28周岁以下(男性),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退役军人和具有消防职业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消防文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反应灵敏,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四)熟练掌握电脑操作与文字处理,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具有消防职业资格人员及有其它特长者优先录用。
  三、福利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1556.38元,绩效工资200元。享受社会保险共计864.75元(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为256.38元,单位缴交部分为608.37元);法定节假日的补助按上级统一标准发放;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的为准,并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发。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被装按照《广东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集中食宿。
  (四)正式录用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7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龙湖酒店后面),咨询电话:0762-5634434)。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军人复员证及特长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各1份。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和平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8日,上午9:00-11:00时。
  2.笔试地点: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学习室
  3.笔试分值:100分(折算后为总分50%)。
  (三)体能测试
  1.测试人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测试项目(男):单杠引体向上、双杠屈臂伸、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3000米跑(六选三)。
  3.测试项目(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跳绳、1500米跑(四选三)。
  4.测试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5:00时。
  5.测试地点:待定。
  6.测试标准:参照武警消防部队新兵体能训练标准(见附件2)。
  7.测试分值:共30分,每项达标即得10分,不达标不得分(折算后为总分30%)。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未按时参加责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9日8:30时。
  3.面试地点: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学习室。
  4.面试分值:100分(折算后为总分2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员岗位1:2比例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5年7月10日,8:00时。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将对其政治思想、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在县公安消防中队和各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日常管理由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广东省消防部队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务必留意手机信息,以免耽误应聘)。
  六、联系方式
  地址:和平县县城福和大道龙湖学校斜对面
  电话/传真:0762-5634434
  特此公告。
  和平县人民政府
  附件1:和平县政府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武警消防部队新兵体能训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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