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3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在公务员岗位2周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及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不作全日制学历限制) ;专业不限,经济管理类和中文类专业优先。
(四)年龄要求:33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纪违法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3年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可体现个人工作能力的文字材料3篇;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河源市区红星路153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3186199)
(四)考试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书面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3、面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对象应按时统一参加体检,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工作,确定拟调人员,并公示7天。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中发现有问题不宜选调的,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拟定人选公务员转任手续。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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