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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茂名市委党校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2-11-0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2012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茂名市行政学院、茂名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在中共茂名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试用期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文字综合能力;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如实填写《中共茂名市委党校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该报名表可直接在中共茂名市委党校网站 (
http://sdx.maoming.gov.cn)上下载。本市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可直接到市委党校办公室(地址:茂名市迎宾路6号市委党校综合大楼1304室)报名;其他地方报考人员可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茂名市迎宾路6号大院中共茂名市委党校办公室。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287342,2886578。
  (二)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一份,另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证件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止(若以邮件快递方式报名按邮戳为准)。
  五、选调程序
  选调的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地调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转任手续。笔试、面试和实地调研由我校统一组织,未被确定进入后续选拔程序者不另行通知。
  (一)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招考职位与报名人数要达到1:3才开考。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审查后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实地调研人选 (面试和实地调研的方式、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后通知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实地调研。参加面试的人员同时参加实地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全封闭撰写调研报告,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得分占30%、面试得分占35%、实地调研得分占35%的比例合成初步人选的综合得分;根据人选综合得分高低,按选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体检。组织考察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七)组织考察。向体检合格者所在单位发出商调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所在单位不同意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我校派考察组前往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过程中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若不符合,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九)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附:  2012年中共茂名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茂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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