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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源市公务员拟录用对象提供考察相关材料公告

2011-10-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河源市关于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对象提供考察相关材料的公告
    河源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考察录用阶段后期,个别拟录用对象仍未提供考察相关材料,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k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拟录用对象要抓紧与人事(学籍)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尽快向招录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学籍、人事档案)。
    二、招录机关认为学历需鉴定的,拟录用对象要及时向省教育厅申请学历鉴定,并将鉴定的书面证明报送招录机关。
    三、拟录用对象要积极配合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以便招录机关核实拟录用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了解考察拟录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与工作表现等情况。
    四、拟录用对象于2011年10月31日前,必须向招录机关提供考察所需的相关材料(学籍、人事档案),逾期未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2-3238331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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