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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招聘公告

2011-06-0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州)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立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10月的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学院面向广东、湖南、新疆等13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8000多人。办学五十多年来,共培养了6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花城广州市,现有渔沙坦、下塘西两个校区,东莞、中山和汕头继续教育学院等三个校外教学部。渔沙坦主校区占地560亩,校园景色优美;拥有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实训室,配备了近3000多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实训设备;图书馆藏书30多万册。
    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教育,以工科为主,文科、经济、管理、艺术兼顾。现有计算机信息系、管理工程系、外语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建筑工程系、设计与艺术系、人文社科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院系(部)。开设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等25个专业,46个专业方向。
    学院网址http://www.gpc.net.cn。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33个,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计划表》(附表1)。
    三、薪酬待遇
    (一)获聘人员可解决事业编制;
    (二)获聘人员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并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的社会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合作意识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6年5月30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者,如系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年龄也可放宽至45周岁(1966年5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和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时间
    2011年5月30日至6月7日接受报名。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的时间另行公布。
    3.报名材料
    (1)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名方式
    可采用网上报名、邮寄报名、现场报名等方式。其中,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人员必须通过招聘联系电话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公告专栏,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发送到招聘工作电子邮箱gczy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
    (2)邮寄报名。报考人员将本人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有关材料邮寄给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门,邮件的寄出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5.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兴路18号;
    联系人:艾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20-37394005;
    电子邮箱:gczyrsc@163.com;邮政编码:510520。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1)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及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复审,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复审
    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带齐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在笔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1份;
    (6)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内容为申论(占70%)和专业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形式为闭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后封闭考场,未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考试。
    (3)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般确定60分为合格线。
    (4)成绩公布。学院从中级以上职称教职工中按专业抽取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评卷小组,由评卷教师民主推选一名评卷组长,组织评卷、统计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表3),送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试讲)
    (1)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试讲)。
    (2)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面试(试讲)时间、地点确定后,逐一通知面试(试讲)人选。
    (3)面试采取试讲或实操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实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试讲、面试或实操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20%+实操成绩×20%(若没有实操环节,总成绩=试讲成绩×70%+面试成绩×30%),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最终成绩。
    (4)学院成立面试(试讲)评委小组,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面试(试讲)前30分钟到达面试(试讲)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视为放弃面试(试讲)。
    (6)面试(试讲)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一般确定60分为合格线。
    (7)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试讲)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综合成绩。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一般确定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试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后,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党委会议决定为拟聘人选后,名单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学院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招聘公告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395071
    附件: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人员招聘计划表.zip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zip
    考生查分登记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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