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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范文暂住证制度改革

2010-01-3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整体大幅下滑的办证率、基层普遍存在的乱收费以及查证过程中不乏对外来人群的粗暴伤害,使暂住证制度实行了20多年后,再次走到了十字路口。暂住证这种特殊的人口管理制度,在诸多现实问题的冲击下,正在面临着如何改革的课题。

  首先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该不该要暂住证?

  暂住证制度在目前的形势下是必需的,而且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存在。

  上世纪80年代,公安部门出台了政策,外来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暂住证登记制度是多方面的综合管理,治安、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等等。珠三角地区外来人口数量巨大,在很多地方都超过户籍人口的数倍。如果没有必要的管理体系,有可能完全失控。解决外来人口管理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户籍制度改革。但是广州、深圳、东莞等地马上放开户籍管理又是不现实的,且三五年内都比较困难。一旦放开,整个人口的构成都会发生重大变化,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的暂住证制度确实存在一些弊端,它需要改革,需要不断完善,而改革的方向就是将暂住证制度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

  不少人对暂住证的质疑不断,是因为在这一证件之上附加了诸多不该有的功能。暂住证身兼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功能,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将管理职能畸形放大,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体现。换句话说,暂住证本身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附加在暂住证上被异化的某些赤裸裸的创收手段,以及各种腐败行为的衍生。因此,一旦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相对平衡,这一制度是会得到社会认同的。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说,对流动人口进行登记的目的,是通过登记掌握流动人员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公共政策,更好地为流动人员服务,而不是要在流动人员和本地居民间画一个身份上的尊卑界线。此外,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服务社会,在强调政府职能转变的背景下,如何突出暂住证制度的服务职能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管制型”向“服务型”转轨的过程中,有的地方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衡阳市出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实施细则》,该细则在管理的同时,还推出一系列方便流动人口的服务性措施,规定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服务中心劳动就业信息、租房信息、联系家政咨询服务;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享受服务中心代办有关证件、手续服务……原本是“外来人”的流动人口享受着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这些先行一步的探索行为,都可以作为暂住证制度下一步改革的参考和依据。

  总之,暂住证制度有其必要性也有其弊端,目前的工作任务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暂住证制度,使流动人口在工作地感受到更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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