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至2009年广东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
2009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标准: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规定划定。
2008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标准: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10
у= 2χ+ 10 10<χ≤100
1.6χ+ 50 χ>10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按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2008年1月13日广州市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现已公布,请各位考生上网查询。
此次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55分。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对象。
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入围考生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了解报考资格复审具体事宜。2008年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月26日至29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统一通知。